(北京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 赵志群教授)
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合作教育制度,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165家试点单位,人社部和财政部在12个省份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现代学徒制的实践创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然而在实践之中,由于相应的制度和文化缺失,现代学徒制发展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许多冠以“现代学徒制”名称的项目中,其实很难找到真正的现代学徒制的要素;一些项目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是在极为特殊的政策扶植条件下实现的,一旦扶植政策结束,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常常是个很大的问题。总的来说,现代学徒制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是:社会普遍缺乏对现代学徒制的清晰认识,更不要说统一的认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也没有校企合作的协调管理机制和机构。此外,教育部门提倡的“招生即招工”的做法,与当前我国劳动用工政策也有矛盾,特别是在中职阶段。
我国现行教育管理制度还不适应现代学徒制的发展。现代学徒制强调应用能力培养而不是系统的理论学习,这要求学生尽早进入企业进行实践学习,学校的理论学习要与企业实践同步进行。但是,目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均要求学生先在学校系统学习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之后再进行实践,而这些“系统学习”的内容与企业实际需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要满足企业的要求,学校就要按照学徒的职业成长规律修改课程计划,这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还是个未知数。此外,学校缺乏相关的组织、管理和教学经验,缺乏满足基本要求的师资,这也都是问题。
我国现代工业文明发展基础较弱,缺乏相应的文化和社会认同,这也制约着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不高,不少家长希望让孩子学习更多理论知识而非实践能力,希望接受更多学校教育而非企业锻炼。还有一些学生和家长担心,参与学徒制可能会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学生和家长对社会需求和现代学徒制的实质认识不足,自我调节能力欠佳,都是很大的现实问题。
与传统学徒制相比,现代学徒制有很多特点,如涉及相关利益群体更多,需要建立新型的规范化运作机制,学徒对象扩大(包括在校学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等多种人群),学徒制与正规学校教育相融合,以及第三方培训(或中介)机构的出现等。现代学徒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职业教育的客观规律,管理部门应当努力理解和顺应这种规律,对教育体制和政策做出适当调整。例如,采取合理措施,让企业从参与教育培训过程中获得利益,在得到所需人才的基础上,也有经济收益,从而提高参与教学培训的积极性。应鼓励中小企业提供学徒培训岗位,使其了解参与学徒培训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而且在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为此,需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企业需求和职业能力发展的逻辑规律设置课程,例如让新生入学第一年就到企业参加实践学习,在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同时,真正学会融入企业的“工作世界”。同时,还应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技能人才的风尚,建立对工业文明和“工匠”的敬畏感。
国际经验标明,现代学徒制要想实现所期望的政策目标,必须满足一些公认的质量标准,否则失败的风险会很大。这些标准包括:一、制定国家、地方和行业协调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对学校和企业合作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二、建立跨越传统教育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门机构(如学徒中心)承担协调工作,建立各方认可和参与的协调和实施机制;三、在国家层面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人才培养(课程)标准,以保证学徒学习成果在不同地区均得到认可,但企业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有相对的自主权,以实现培训企业的利益;四、建立专门的学徒制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实习的质量;五、赋予学徒独特的、具有“准员工”和“学生”双重地位的法律身份。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