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禁令摆脱实践之困
(江苏省海安教育局 徐健)
“校园禁令”是关于“校园管理”的强制性制度设计。由于禁令是对校园管理对象(教师和学生)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因而会带来制度执行的“反弹”现象,主要表现为被管理对象情绪上的不满、行动上的不配合甚至抵触对抗。据报道,济南某高职学院要求学生在教学区内“禁止穿着露出膝盖的短裙短裤,不论男女”和 苏州一所五年制职校则禁止学生染发、烫发等“校园禁令”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学生的抵制,并由此引发对职校“校园禁令”的实践之困的思考。
第一,职校需不需要“校园禁令”?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校园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需要通过必要的刚性制度设计来加强对学生生命的保护与身心发展的呵护。对于职校校园的管理来说,基于职校生的学业基础薄弱、行为习惯养成亟待加强等制约其健康发展的因素,更需要通过必要的“校园禁令”来强化对职校生学习和生活行为的规范与引导。实践证明,采用“校园禁令”的方式进行管理,效果是显著的,但这种管理易导致“矫枉过正”的弊端,易引发职校生形成消极情绪和抵触行为。因此,有必要改进目前“严”字当头、以“禁”为主的职校管理模式,在艺术地对职校生说“这样不可”的同时,告诉他们“那样才行”。
第二,职校“校园禁令”的边界在哪里?“校园禁令”有边界,其地理边界就是“校园”,因为校园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同样需要规制性的制度来维持场所的秩序。当然,仅有地理边界是不够的,因为边界有限。作为未成年人,学生终归要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尤其是对于职校生,其在校学习的空间不仅仅是“校园”,企业生产领域也是职校生学习的重要场所。由此可见,职校的“校园禁令”已经突破“校园”地理边界,而是以职校生学习和生活的空间为其“有形”边界。除此“有形”边界外,更为重要的是,对职校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不良行为或者可预期的伤害进行“警示”和“诫勉”,都是职校“校园禁令”的应有之义。因此,职校“校园禁令”的“无形”边界就是对来自“校园内外”可能对学生身心发展带来各种伤害的屏蔽所构建的“场域”。
第三,职校需要什么样的“校园禁令”?首先,职校“校园禁令”不是“一禁了之”,而是“禁止”与“疏导”相结合的制度设计。“禁止”虽然表面上对职校生提供了保护,但“禁止”的同时也阻断了学生与之接触并学习的机会。简单的“校园禁止”,永远只是“单选项”,只能迫使学生做出行为上的顺从。因此,只有将 “禁止”与“疏导”相结合,才能让职校生在认识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在行动上做出正确的选择。其次,“禁止”的内容也不是“绝对不变”,而是因人因时做出适当的调整。以学生的仪表着装为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因此,职校生不能以有“追求美”的权利来挑战禁止学生染发、烫发的“校园禁令”。当然,职校有必要对学生的审美进行引导。此外,对“奇装异服”“染发烫发”等有个性张扬倾向的职校生,不要对他们采用过激的制止行为,而应对其进行沟通说服,在提高对“校园禁令”认识的同时改变其偏激举动。再其次,“校园禁令”的要求不能压制学生的天性诉求,而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天性诉求合理实现的程度要求。也就是说,“校园禁令”不仅要与尊重学生发自天性自然的需要相一致,而且还要与学生的认知水平能力相适应。以学生谈恋爱为例,过去大学禁止在校生谈恋爱,现在可以谈恋爱。但这并不代表过去的“校园禁令”错了,而是因为在大学教育资源稀缺的年代,在国家财政供养体制下,更需要大学生将全部精力用于学习。现在大学生在校可以谈恋爱甚至结婚,但仅是“可以”,即“不反对”而已。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学生谈恋爱虽没用“禁止”的语言进行表述,但提倡“异性交往,大方得体”。在肯定职校生异性交往需要的同时,也提出了“大方得体”的交往要求,主要是考虑到职校生的心智还未完全成熟,还不具备异性深度交往甚至谈婚论嫁的身心基础。何为“大方得体”?一是交往有度,鼓励集体场合下的异性交往;二是交往的热情不要超越友谊。三是不能因异性爱慕去挑逗甚至侵害对方。这就是职校生谈恋爱“这样不可”和“那样才行”的行动指南。
综上所述,“校园禁令”不仅仅是“校园中”的禁令,其刚性要求则是来自“校园外”的社会要求和教育期盼。因此,必须将职校“校园禁令”要求,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包括学生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尤其是职场生活有效链接,才能引导学生在体验自身生活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形成道德经验并养成符合道德标准的规范行为,并最终走向人际更为复杂的职场世界。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