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施行班主任职级制
分初中高特四个级别 绩效考评动态管理
记者 郝文婷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为进一步提升班主任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
自2017年起,内蒙古包头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班主任职级制。
据悉,此前,包头市班主任津贴一直执行2009年的标准,即小学每月280元、中学每月360
元。随着家长及社会对班主任期望值越来越高,长期偏低标准的津贴已难以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和班主任工作的价值,越来越多学校出现教师不想当班主任的状况。
为破解这一难题,包头市探索实施班主任职级制,统一城乡班主任待遇,小学班主任待遇提
高到每班每月800元、中学提高到每班每月1200元,并根据职级和绩效考核情况,实行差异化发
放,引领班主任从经验型向专家型、职业型发展,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按照规定,班主任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首席)4个级别,职级评定将综合考
虑班主任工作年限、师德表现、知识经验、素质能力、工作业绩、民主评议和学生评价等方面。
班主任职级评审认定,实行绩效考评,动态管理,除初级班主任外,中级和高级班主任每年评审
一次,特级(首席)班主任2至3年评审一次。
班主任待遇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基础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70%,根据班主任职级档次
标准,按月发放;绩效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30%,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按月或按学期发放。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