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领军人物选拔、科研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职院党发〔2023〕5号),决定开展科研领军人物、科研英才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详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领军人物选拔、科研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职院党发〔2023〕5号)。
三、注意事项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为1968年3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为1978年3月以后出生。
2.代表性科研成果是指入职以来的代表个人科研水平,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
3.工作计划提纲:(1)近3年工作目标;(2)拟解决重难点问题;(3)形成较高质量的预期成果;(4)在科研机构、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建设中担当领军、示范作用;(5)传帮带2名以上青年教师完成科研业绩、成长为科研骨干。
4.资助经费实行报账制,每年11月份集中报账。支出项目与经费管理按照学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文件,积极推荐。教师填报与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申报材料: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领军人物选拔、科研英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盖章纸质版6份;2.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6份;3.上述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1份。
联系人:王雪芳;联系电话:2867979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图新楼918室
电子版发送邮箱:hbz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