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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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科研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汇聚“升本”科研成果,推动学校科研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服务,切实做好科研机构成员的科研绩效认定工作,现将学校20242025年度科研机构考核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考核评估办法

采用材料评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

二、考核评估时间

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20241012025930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1121日。

三、考核结果运用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通过考核的科研机构给予运行经费资助并按照“立项新增”“运行合格”“考评优秀”三个层级认定科研绩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科研积分,保留科研机构设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再将该科研机构纳入学校绩效认定管理范畴

四、考核基本原则

(一)服务“升本”需要。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应积极落实国家职教本科所设定的科研任务,对取得相应科研业绩(具体见附件1)的,予以优先认定。

(二)突出“三实”导向。支持学校科研机构与社会机构(企业)共建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要服务社会,以实干破题;深入一线,以实用答题;校企共赢,以实效结题。

(三)分级分类考评。对科研机构按照省级、市级、校级三个层级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运行(占比30%)、机构及其所属成员的科研业绩(占比70%)。

(四)规范成果认定。科研机构成员有跨部门、兼职参与多个科研机构的,其单项科研成果归口到一个机构统计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成果获不同奖励的,就高不就低。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考核依托“科研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各机构负责人需按照平台要求,完善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2.对于机构成立以来,因机构负责人变更或成员发生重大调整变化的,按照新设机构登记考核符合学校科研机构管理要求的,认定为“立项新增”

3.机构负责人认真填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20242025年日常运行情况及科研业绩统计表》(附件1112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盖章版份至图新楼9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3629603@qq.com

人:熊元焕    联系电话:2867979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20242025年日常运行情况及科研业绩统计表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考核评分标准

3.专家评审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