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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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鄂职院发〔202424号),为做好教职工年终科研积分的核算工作,128日起,学校进行2025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科研平台类:包括各级各类协同创新中心、技术服务平台、科研基地、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高端智库等。

科研项目类:包括已结项(鉴定)的各级各类课题

(三)科研成果类:包括知识产权(含已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工艺成果、咨询报告、教科研案例等。

科研奖项类:包括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发明专利奖、工艺成果奖、科普作品奖等

科研活动类:包括学术会议、科普作品、科技服务等

二、时间安排

2025128-1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各单位科研管理员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9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

成果集中送审时间安排如下

 

128日上午

教育与艺术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

128日下午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129上午

护理学院、医学基础部、卫生技术学院

129下午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1210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体育部

1210下午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图书档案馆、信息化中心、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惠济医院

1211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会、团委

联系人:薛帅  QQ1718428343 联系电话:0712-2889258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认定的各项科研成果单位必须署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并通过系统录入学校科研综合管理平台,各二级单位初审,学校终审。

)所有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511日-1231日。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年度中期已提交的成果)。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

1.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一本原件存档,另提交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的复印件。

3.根据上级《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要求请填报了科研成果的教职工同时提交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

(四)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集中统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