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1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各单位科研管理员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9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
成果集中送审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单 位
12月8日上午
教育与艺术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
12月8日下午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12月9日上午
护理学院、医学基础部、卫生技术学院
12月9日下午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12月10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体育部
12月10日下午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图书档案馆、信息化中心、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惠济医院
12月11日下午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会、团委
联系人:薛帅 QQ:1718428343 联系电话:0712-2889258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认定的各项科研成果单位必须署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并通过系统录入学校“科研综合管理平台”,各二级单位初审,学校终审。
(二)所有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三)所有科研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年度中期已提交的成果)。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
1.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一本原件存档,另提交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的复印件。
3.根据上级《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要求,请填报了科研成果的教职工同时提交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
(四)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集中统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