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6〕5号),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2026年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湖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湖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本次申报的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
三、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四、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课题主持人要切实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须知》(附件2),结合区域发展需要、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综合因素,确定研究方向。
六、限额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须知》(附件2)。申请人于2026年11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附件3)、《活页》(附件4)、《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送至图新楼918室,电子档(PDF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bzykyc@126.com。学校将组织校内初审,初审通过的课题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科研处提供申报登录账号),网上集中申报和受理时间从2026年11月1日8:30起至11月15日17:00止。
联系人:胡逸晨
联系电话:0712-2867979
科研处
2026年10月22日